northstars
武林高手

[] 有关人士评点快递业“霸王条款”

-->
货品丢失赔偿额一律为200元,收货签单后公司概不负责,可自行拆包检查……昨日,市工商局、市消费委联合召开了邮政快递行业合同格式条款评审会,对一些消费者投诉的快递业“问题条款”进行逐一评审,并寻找破解方式。

评审人:市消费委秘书长蔡伟民、市工商局市场合同处副处长杨保民、温州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康乐、市工商局法规处李佳佳等。
  问题一:这些损失我不赔
  条款一:天地快递规定,双方未发现安全隐患导致的损失,由乙方(顾客)负责。
  条款二:韵达快运规定,承运人只按件数接收,不对包装内的货物名称、数量或内在质量承担任何责任。
  条款三:申通快递规定,公司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、遗失、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,如恶劣天气、航班延误及申通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下。
  条款点评:在我市快递行业中,单方设置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问题十分突出。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,合同中允许设立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免责条款,但这些条款不能和《合同法》的规定相抵触,否则就属于无效条款。上述条款的规定,显然有悖合同双方公平。如由于航班延误等因素,应由承运方向航空公司行使追索的权利,而不能抽身于事外。交通意外同样应由快递公司向对方提出赔偿,而不是让顾客自己去索取赔偿。
  消费提醒:消费者在碰到由于此类推责任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,可以不按照这些条款的规定执行,而依法要求承运方进行赔偿。
  问题二:赔偿限期限额不公
  条款一:韵达快运规定,任何索赔均应在物品交寄后的30天内,由发件人以书面形式提出,否则视为放弃索赔权。
  条款二:千飞速递规定,未申报价值的遗失和被盗未保价的快件赔偿运费的二倍、最高赔偿金额为200元(含退回的运费)。
  条款点评:大部分快递公司都规定了赔偿日期在30天以内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这其实与《合同法》规定的2年索赔有效期是不符的。同时,快递公司规定的最高赔偿额度一般在200元-500元之间,而给顾客造成的损失有时候却远大于这个数字。这些条款只纯粹从保护自身利益出发,严重损害了顾客的权益,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。
  消费提醒:建议消费者在寄件时必须清楚了解快递公司的最高赔偿限额,然后对自己的寄件有个估价,以便考虑选择保险。

问题三:签收之后不赔偿

条款一:韵达快运规定,超过30天,按无主货物处理,无主货物由承运人丢弃,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  条款二:宅急件速递规定,收货人签收后,表明货物已经完好无损交付,自签收之日起该货物的损坏、灭失、污染、变质等一切风险转移至收货人处。
  条款点评:对于货物长时间没人认领的,快递公司应视相关情况而定,若是大件值钱的东西,就不能轻易单方说了算就处理了。对签收后货损风险的绝对转移,也反映出该条款的不公平性。一般来讲,收货人在检验货物后进行签收是对承运人良好履行合同的肯定,但风险的转移并不绝对,因为有些表面检验并不能立即发现,所以法律规定在交付后的一定期间内也可以索赔。
  消费提醒:收货人在签收后一定期间内发现货物有瑕疵,有向承运人索赔的权利,建议收货人一定要好好检验,然后再签收。不要在一些快递人员催促下先签字,再检验货物。
  问题四:邮包想拆就拆
  条款一:凡有开箱验货要求的客户,必须与始发地公司签订协议,并支付开箱验货的相关费用,否则本公司不提供该项服务。
  条款二:“天天快”递运规定,应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,本公司有权开包检查。
  条款点评:一些快递公司将自己的权力无限扩大。很多快递公司都规定在签字后才能拆包,顾客只能通过在封条上做记号来确保货物不被私自拆封。这都是不合理的。此外,对于快递企业自行拆包的行为,更是不合法的。若是由于一些行政部门的要求拆包,也是相关行政部门在法定手续下进行拆包,企业是不得自行进行处理的。
  消费提醒:一定选择一些正规的合法快递企业,不要找那些难以追索责任的游兵散勇。
  问题五:异议权属于收件人
  条款一:天津大田集团温州快递公司规定,物品毁损或丢失的异议权属于收件人。
  条款二:申通快递规定,与发运人之间所签订的所有协议,由接收所在区仲裁机构裁决。
  条款三:运达快递规定,所有托运货物须进行保险。
  条款点评:按法律规定,动产的所有权是以交付为标志的,当物品被毁损时,其所有权应还是托运人的,其异议权也是由其拥有。所以快递公司对“异议权属于收件人”的规定,显然是不合理。而对货物的参保与否,更是一款强制性的霸王条款。
  消费提醒:碰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,消费者一定要积极据理力争。同时,要积极保留相关维权凭证。
#1楼
发帖时间:2007-11-08 14:38:18   |   回复数:3
游客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