厷紸归來
武林高手

[] 12名少年横行校园网吧 胸文狼头集体砍人(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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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胸前纹着统一的“狼帮”标志(警方供图)

最大18岁 统一服装 胸文狼头 集体砍人
红旗街“狼帮12少”混到头了

■年龄:“狼王”和张刚两人刚满18岁,其余均不到18岁
■心态:崇拜“古惑仔”,认为“狼王”像“古惑仔”一样有胆量;认为出了事家长能摆平,砍人抢劫有恃无恐
■家庭:均生活在健全家庭,父母关系稳定;除“狼王”外,都比较富裕

他们穿同样的制服、手拿近1米长砍刀、左胸前文着张开血盆大口的狼头……12名少年组成了“狼帮”横行在红旗街一带。他们在18岁的“狼王”带领下,用“拼刺刀”、“办手机”等手段争地盘、赚钱,“狼帮”曾让这一带少年谈之色变。13日,“狼王”大鹏等相继被朝阳区检察院批捕。
案发
12名少年横行校园网吧
10余中小学生家长报警
近两年来,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红旗街派出所民警杨锐锋发现:辖区内一名叫大鹏的男孩经常带一些小混子们在校园周边、网吧吓唬中小学生,经调查,大鹏当时还未满18岁,民警教育后将他放了回去。
今年3月,红旗街派出所和刑警责任三中队陆续接到10多名中小学生家长报警:大鹏等人强行“借”走他们孩子的手机。3月7日,民警将16岁的林健、18岁的张刚等5个嫌疑人抓获。在审讯中,他们交待了12个少年组成了“狼帮”专骗学生手机,“狼王”就是大鹏。4月2日,民警将狡猾的大鹏抓获。
民警惊然发现:红旗街一带赫赫有名的“狼帮”成员最大的才18岁,其中11人在左胸前文着巴掌大的狼头,他们都以文狼头作为权力的象征。团伙中2人为长春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,还有1人是退伍军人。
恶行
被雇集体砍人每人100元
以借手机的名义抢学生
“拼刺刀”是“狼帮”惯用的赚钱手段。民警说:每次有人需要他们帮助打架的时候,“狼王”就会召集团伙成员,给他们每人发一把砍刀,穿着统一的服装与对方对阵,如果气势不能压倒对方,他们就大打出手,多次造成对方轻微伤。请“狼帮”外出摆事的人要按每人每次100元的价格付给“狼王”劳务费。之后,大鹏会拿出少部分分给手下,供他们吃饭上网。在团伙成员心中,“狼王”能带他们出去摆事是非常有胆量的,能给他们分钱是非常够义气的,他们都愿意跟随“狼王”左右。
大鹏还经常指使手下去“办手机”。在“狼帮”内部,所谓的“办手机”就是以借手机的名义明抢。红旗街附近很多中学生都听说过“狼帮”,一些被抢手机的学生知道是“狼帮”所为,都不敢报案。
团伙中的另一个“老大”级成员为了从“小弟”那里敛财,每年要过四五次生日。

“狼王”
15岁带女孩去天津卖淫
不少女孩以做“狼后”为荣
“狼王”大鹏15岁时就组织女孩去天津卖淫,虽被当地“同行”打出天津,但手下们仍对“狼王”佩服不已。不仅手下仰慕“狼王”,不少女孩也都以做“狼后”为荣。那些女孩认为大鹏长得帅,又有一帮“小弟”,做人非常讲“义气”,三个当“小姐”的女友主动给大鹏钱花,给他买名牌衣服穿。“狼王”的排场也非同一般,晚上必须住价格百元以上能上网的时尚旅店,全身穿戴尽是名牌。
“小弟”
曾一个月孝敬16000元
崇拜“古惑仔”崇拜“狼王”
团伙成员中的林健是长春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生,作为“小弟”他曾一个月孝敬“狼王”16000元。林健称,这些钱都是他跟父母要的,由于自己平时花钱就大手大脚,父母也没有追问要钱干什么。由于林健为住校生,父母并不知道他逃学去和“狼王”混的事情。谈起为什么加入“狼帮”,张刚直言不讳,他从小就崇拜“古惑仔”,感觉“狼王”大鹏像古惑仔一样有胆量、够义气,是个“可交”的大哥。

家长
一天给孩子200元零花钱
一年花7.5万给孩子摆事
“狼帮”成员中,除“狼王”大鹏外,其他人家里都比较富裕。而且他们都生活在健全家庭,父母关系比较稳定。
林健的母亲是名会计,父亲是名司机,因为林健常出去打仗,母亲曾经无奈地对他说:“只要你不惹事,给多少零花钱都行。”林健的母亲和爷爷每天各给林健100元做零花钱,大部分都被他孝敬“狼王”了,而且还不够花,他卖掉自己的手机,又骗了同学的几部手机。
张刚也是在校生,他多次将人打伤。为了给孩子摆事,2005年,张刚的母亲就花了7.5万元赔给被张刚、大鹏打伤的人。张刚的父亲是承包工程的,上学时一天给他50元钱,张刚说这些钱都上网花了。第一次和人打架,张刚砍伤人,他很害怕,没想到母亲赔了2.5万私了。张刚觉得母亲没啥不能摆平的,所以更加有恃无恐。张刚说自己初中时就学抽烟,刚开始母亲不同意,后来竟然主动给他好烟抽。“其实爹妈不这么溺爱我们,要是能少给点钱,我们可能也不会这么嚣张了。”张刚说,如今戴上手铐后,才知道也有父母摆不平的事,就下决心今后不能再去惹事了。
#1楼
发帖时间:2007-04-20 10:58:21   |   回复数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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